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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索  引  号:774279957/2023-00005 分  类: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:保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:2023年01月13日 发文字号: 发布日期:2023年01月13日 发布机构:

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有关规定,按照工作要求,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,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2年,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六中、七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,强化领导,认真学习贯彻《条例》,紧紧围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,进一步健全制度、落实责任,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规范、完善公开机制上有了进一步的提升,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。

(一)主动公开

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16条,发布公开征求及反馈4条,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篇,发布住房预售类信息3条,财务决算及财务预算公开8条,全年承办县第十五届七次人大代表会议建议5件、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5件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

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,内容为申请公开相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我局已及时办理答复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部署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、编辑和归档的工作。二是建立健全“三审三校”信息发布审核、文件公开属性审查、文件属性动态调整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和工作流程,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三明确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时限,按照“合法、全面、准确、及时”的要求进行政务信息公开。

(四)平台建设

我局通过纳入县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,有效地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,降低管理成本,提高了运维效率。

(五)增强公开意识

认真学习《条例》的有关规定和省、县相关文件精神,各岗室的公开意识逐渐增强,及时采集和发布公开信息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行政规范性文件

0

0

0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处罚

0

行政强制

0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0
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自然人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

企业

科研

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2






2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


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2






2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






(三)不予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




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




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




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




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




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




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




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






(四)无法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




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




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






(五)不予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






2.重复申请






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




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




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




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






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