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索 引 号:774279957/2023-00005 分 类: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:保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:2023年01月13日 发文字号:无 发布日期:2023年01月13日 发布机构: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有关规定,按照工作要求,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,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22年,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六中、七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,强化领导,认真学习贯彻《条例》,紧紧围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,进一步健全制度、落实责任,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规范、完善公开机制上有了进一步的提升,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。
(一)主动公开
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16条,发布公开征求及反馈4条,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篇,发布住房预售类信息3条,财务决算及财务预算公开8条,全年承办县第十五届七次人大代表会议建议5件、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案5件。
(二)依申请公开
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,内容为申请公开相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等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我局已及时办理答复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部署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、编辑和归档的工作。二是建立健全“三审三校”信息发布审核、文件公开属性审查、文件属性动态调整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和工作流程,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三是明确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时限,按照“合法、全面、准确、及时”的要求进行政务信息公开。
(四)平台建设
我局通过纳入县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,有效地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,降低管理成本,提高了运维效率。
(五)增强公开意识
认真学习《条例》的有关规定和省、县相关文件精神,各岗室的公开意识逐渐增强,及时采集和发布公开信息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制发件数 | 本年废止件数 | 现行有效件数 |
规章 | 0 | 0 | 0 |
行政规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| ||
行政许可 | 0 | |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| ||
行政处罚 | 0 | ||
行政强制 | 0 | |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 | |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 0 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 申请人情况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组织 | 总计 | |||||||
商业 企业 | 科研 机构 | 社会公益组织 | 法律服务机构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2 | 2 | |||||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0 | 0 | |||||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 (一)予以公开 | 2 | 2 | |||||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 |||||||||
(三)不予公开 | 1.属于国家秘密 | |||||||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 |||||||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 |||||||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 |||||||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 |||||||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 |||||||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 |||||||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 |||||||||
(四)无法提供 | 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 |||||||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|||||||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 |||||||||
(五)不予处理 | 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 ||||||||
2.重复申请 | |||||||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 |||||||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 |||||||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 |||||||||
(六)其他处理 | 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| ||||||||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� |